【公告文】111.01.19
一、 第一階段成績單於111年1月19日(星期三)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,合於口試者,請依規定下載口試費繳費單,並於111年2月21日(星期一)上午10:00起至111年2月24日(星期四)24:00前完成口試費繳費手續。
二、擇優錄取者,得免參加第二階段口試。本校將於111年3月18日(星期五)寄發擇優錄取生及其他正取生之報到通知書。屆時請依簡章規定上網執行網路報到登記作業。
三、合於口試者請於111年2月18日下午4:30至111年2月23日下午11:59前進入考生專區填寫健康關懷問卷,口試當日請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件應試。請依口試時間地點表之時間、地點辦理報到及參加口試,逾時以放棄論。
四、配合防疫措施,請全程配戴口罩應試。公告之各系所口試方式及地點將視疫情狀況做必要調整,請留意各系所通知。
五、若口試期間被衛生主管機關列入「居家隔離」、「居家檢疫」、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」及「自主健康管理」者,得檢具相關證明申請視訊口試,各系所得決定是否受理視訊口試,並得拒絕受理視訊口試。若系所不受理視訊口試,考生得於111年3月22日前檢具相關證明,申請全額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