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文】115.01.19
一、初試成績單於115年1月19日(星期一)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,合於口試者,請依規定下載口試費繳費單,並於115年2月9日(星期一)上午11:00起至114年2月24日(星期二) 晚上12:00前完成口試費繳費手續,始得參加口試。
二、擇優免參與口試者,本校將於115年3月18日(星期三)寄發報到通知書。請依簡章規定上網執行網路報到登記作業。
三、合於參加口試者請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件依口試時間地點表之時間、地點辦理報到及參加口試,逾時以放棄論。
四、口試進行方式為到校實體口試,繳費後不得主張無法到校參加實體口試而要求退費。